离店时已近黄昏,连续几天高温不断,每个人的体力都在快速消耗。
闪闪却不在意体力多少,跑着,走着,拽着洛杨不放。
洛杨回忆自己像闪闪这么大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活力充沛。好像也是这样精力无限,所以爸爸才说不要把力气放在无聊的玩耍上,男孩子要学点真本事才行。
大概也是这个年纪开始他就跟着爸爸学起了咏春拳,从马步到伏手、按手,出拳。
妈妈不喜欢爸爸教洛杨拳法,觉得那是在浪费时间,还容易出去跟别人打架。
爸爸就说,“敌不动,我不动敌欲动,我先动。”
小时候的洛杨对和他练拳的爸爸还是相当崇拜的。可是他是个不务正业的插画师,又是个嗜酒如命的小说家,大学毕业那会运气爆棚,出过一本幻想小说,后来就再也没有写出过像样的故事。
洛杨的妈妈起先也是看中了洛杨爸爸的才华,后来相处久了相看生厌,尤其在教育洛杨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就拿练习咏春来说,爸爸觉得男人就要一生筋骨,浩然正气,虽然他喝醉的时候这些话全都飘到了酒瓶底下。
清醒的时候真是个正义凛然之人,会路见不平替人讨公平,见到有人骗不识字的老人家钱财,还会上去掀翻人家的店铺。
的确,看似有些暴力倾向,但在小洛杨的心里,爸爸是当之无愧的大侠。
之事在家里他喝醉酒对妈妈出手的时候,实在是叫洛杨不敢看,只能骗自己那是因为太生气了,控制不住。
小洛杨含着眼泪从家门口转身,逃出院子,躲在附近的小公园里哭。
洛杨妈妈觉得孩子应该学音乐,洛杨也从小喜欢音乐,这大概是来自妈妈的遗传。
四岁生日那天吹完蜡烛之后,妈妈拿出一把崭新的小提琴,看起来只有爸爸手掌那么大,妈妈说,这是给洛杨的生日礼物,洛杨可以给小提琴起一个名字,小提琴就会永远陪伴在洛杨身边。
小小的洛杨脑海里根本没有想过永远陪在身边是什么意思,这个年纪的孩子还不太懂分别是什么,自然也不明白永远在一起又是什么。
生活的一切对孩子而言都是顺理成章的,每天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每天有热喷喷的饭菜。
妈妈却说,我们都会老的,最后能陪着你一生的是你自己努力练就的本事,只有你自己学会的东西才能陪你一生。
洛杨似懂非懂,给小提琴起了一个名字叫金。
洛杨第一次拿到小提琴的那天,爸爸也很高兴,说什么文武双全才是国之栋梁。
妈妈却说,要学小提琴就不能练咏春拳了。
演奏者的手是最重要的,每天对着木桩练手,这手用力太多,做不了小提琴上的精细动作,会颤动。
爸爸说练习方法正确不会颤,说自己颤是因为喝酒的原因。
妈妈不高兴了,要爸爸做个选择,练琴或者咏春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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