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里史密斯,对么?我看过你的比赛。”

对面的罗斯笑的很腼腆,林峰看到了沧桑。

可是他只有三十岁啊!

罗斯不再是当初打球极具观赏性的小平头,大大小小无数伤病后,现在改变打法努力适应时代潮流,而且发型也成了脏辫。

从骑士到森林狼,他一直勤勤恳恳,用各种节奏变化的上篮取代以前暴力美学的扣篮。

两人相互站着,大概过了两秒钟,林峰才再度开口。

而对面的罗斯则是看到了年轻时代的自己。林峰前三场比赛的几次扣篮很有观赏性,罗斯曾经一个人在家中对着屏幕出神。

现在,两个人就这样面对面站着。林峰措手不及,他以为大概率会是吉米巴特勒,甚至想好了见面后的说辞。

片刻的沉默后,林峰主动上前跟他拥抱,“老兄,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准备明天的比赛么。”

三十岁的罗斯锐气不在,但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韧劲,那种不想认命的态度令林峰钦佩。

为什么我不能是?为什么我不能是联盟最好的球员?为什么?为什么?

这是公牛时期,罗斯面对记者说下过的话,那时候林峰的身份是一个电视机前的球迷,而现在风城玫瑰就站在他的面前。

联盟从来都是残酷的,时代永远在改变,那些曾经大杀四方的球员也因为年龄增长而变得令人唏嘘,比如卡梅隆安东尼,又如面前站着的德里克罗斯。

罗斯欣然同意明天的对手跟自己合练,他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一旦到了球场就会变得格外专注,用行动证明一切。

“一对一?你可以用出全力,不用担心会让我受伤。尽管我三十岁了,但这身体还能扛住年轻人的冲击。”

半弯腰的罗斯笑着说,然后拍了拍地板示意林峰放马过来。

玩笑归玩笑,没有人愿意在这个节骨眼上受伤,尤其是职业生涯饱受伤病折磨的罗斯。林峰运着球准备突破,他打算采用急停跳投来结束这次进攻。

左右虚晃后急速突进,没想到罗斯居然能跟上他的步伐,快到油漆区的时候林峰突然胯下回球,来了记翻身跳投,可惜未能投进。

他还需要适应这里不怎么明亮的灯光,跟正式球馆如同白昼的照明设备相比,这里更像是七十年代的老球馆。或许是很少有人会在这么晚来球馆的缘故,灯光设计方面没有投入足够的成本。

但是罗斯很适应这里,说明他已经不止一次在晚上独自训练。

林峰想象如果自己是罗斯,恐怕早在尼克斯打球时就宣布退役了,他的伤病严重制约爆发力,膝盖大伤对于这种风格的球员来说几乎是致命性的。

罗斯时不时吐露林峰让他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看得出他很怀念年轻时期的自己,从引以为傲的天之骄子,最年轻的,甚至在联盟里拥有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合同条款,到现在为森林狼的毛头小伙打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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