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街心的大钟敲响了十二下,指针指向了数字12,是该吃午饭的时候了,也是早班工人下班的时候了,街上的面包房里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工作坊里的人群涌出,有的走向餐馆,有的从大衣里拿出包好的面包,也有人走向面包房,只因为想吃到热乎乎的面包。
街区管理兼巡查雷诺,正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他早餐吃了一块小猪排,喝了两三杯红茶,所以他现在还不饿,他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对向他微微低头致意的回礼,从洛榭大街西边慢慢走向东边,好像一位君王,巡视着他的领地。他也被面包房那扑鼻的香气吸引,仿佛早已吃饱的胃,又空出了一块空间——一块为美味牛角面包留出的空间。
他走向面包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矮个儿的、有着棕色头发的少年,雷诺当然认识他,就是这个少年解决了大钟楼三天就要慢一个小时的老毛病,把它真正修好了,解决了上一任修钟人任上遗留的问题。
少年正站在面包房前,看着商店里的面包流口水,雷诺快步走了过去。
“尚!想吃就买一个吧,我不是昨天才给你发了工资么。”
少年听到了声音,回过头来,向雷诺脱帽致意道:“午安,巡查大人。”
雷诺微微点头回礼,说到:“我一周给你30个铜板,你有不像罗什那个老东西一样嗜酒,每天吃一个香喷喷的奶油面包,不成问题吧?”
尚赶快解释道:“大人,我不爱吃奶油,受不了那个味道,而小麦面包是我的最爱,每天都吃好几个呢。”雷诺看着他深棕色的眼睛,只看到了天真与谎言,有谁会受不了奶油的味道呢?。
“你这样说的话,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去吧。”雷诺说到。
尚再次低头致意,戴好帽子,离开了街道,跑向钟楼,他从人群中穿过,像一条流浪狗,他那不足一米六的身高,使他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他的名字是已经去世的老修钟人罗什起的,就叫“尚()”,没有姓氏,和上一任一样。
沿着盘曲的木制楼梯拾级而上,很快就能到达钟楼的顶部,那里齿轮与钟摆紧密咬合,让指针按部就班的行走,从钟面上透过的阳光照亮了这一方小小的天地。一张矮桌,三条毛毯,一盏煤油灯和两本封面破破烂烂的书,角落里还堆着一副黯淡的板甲,就是这里一眼望去能看到的全部,桌下有个木盒,里面放着一只铅笔和一些杂乱的零件。
尚走过去,平躺在地上,双手抓着黄铜的传动杆,把自己拉到了齿轮与齿轮咬合的大钟的心脏里,这就是他能解决问题的原因。
大钟的问题出在里面,有些零件锈蚀了,而罗什钻不进来,所以大钟的问题很久都没有解决,而尚来了,从一个小婴儿慢慢长到9岁,一次偶然,他钻进内部换下了老旧锈蚀的齿轮,解决了这个问题,于是自此这个大钟一直是他在修理和维护。罗什只是教他技巧,却很少插手来维修了。
罗什嗜酒如命,因为要养一个孩子,所以他一周本来喝两瓶酒,变成了只能喝一瓶,他经常打骂尚,可是这不能解决他的酒瘾,剩下的只能靠自己去各位大人们举办的酒会上蹭酒喝,不然就是去偷。
三年前,罗什被人发现横死在大街上,胸口中了一枪,手里却还紧紧攥着酒瓶,一只很高档的酒瓶,看来他死有余辜,那瓶酒估计能抵他十条命。
没有庆幸丢酒的人没有找来,也不为罗什没法再殴打自己而开心。尚只是感到很难过,哭了一阵,就和罗什的老伙计马克,用板车拉着他的尸体去巴黎远郊埋了,连墓碑也没有,小小的坟包上立着尚从钟楼阁楼找来的空酒瓶,这就是一个坟墓了,尚每年都和马克爷爷来看看,顺便再多插上几个空酒瓶子。
虽然在尚的印象里,罗什爷爷一直都是一个凶神恶煞的人,但是在尚还小的时候,他经常会为尚讲那些关于骑士的故事作为睡前故事,而尚也很喜欢听这些故事,罗什爷爷经常讲到这么一段:崇高、伟大、正义的骑士,被历史的车轮碾过了两次,一次是冒着蒸汽的怪物,一次是那些被烧死的女巫与男巫的后人。罗什爷爷每每讲到这里,总是潸然泪下。
尚听得入了迷,他也想成为一名骑士,也想在富丽堂皇的宫殿里受英武的国王陛下的加封,然后骑着战马冲向巨人、火龙与敌人,载誉而归,衣锦还乡。
所以当罗什爷爷艰难的把那副铠甲从街上带上钟楼时,你无法想象尚有多么开心。
可是尚却怎么也没等到穿上铠甲的那一天,他长的太慢了,十六岁才堪堪达到其它孩子十一二岁的身高,连在那些大孩子后面踮起脚尖听公共的识字课都很麻烦,更别说穿不上那副铠甲,那骑上战马冲锋,只能是幻想了。理想渐渐冷却下去,他也把自己投入到大钟的维护与修理中。尚只能在梦里骑战马冲锋了。
可是有一件事,重新燃起了尚内心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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