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有难以忘怀的过去。

而在过往的回忆里,最让人痛心的通常都不是最后的分别,而是在一起的欢乐时光。

从前有多快乐,重新想起来就有多纠结。

特别是两人的分别还未曾经过时间的擦拭,一切都好像历历在目。

而这正是博士现在真实的写照。

去年圣诞的时候,罗斯还在他的身边。

“我当时在那边的鲍威尔小区(the Powell Estate)过圣诞节,还有……”博士停顿了一下,因为本身这个词就离他比较遥远,“家人。我那个朋友又一家子人,他们也……一样。”

唯独他,没有。

他终究是要和他们告别的。

纵然他舍不得,他也必须舍得。

一个近乎永生的人,又如何能一直陪伴在一个普通人的身边呢?

“都走了……”沉默了好久,博士近乎是以叹息的口吻说出了这句话。

“你的这个朋友,她叫什么?”

唐娜似乎是想要替博士分担些这份悲伤。

很多事情,说出来,要比憋在心里,好受得多。

但前提是,当事人得自己走出来。

而魏笠是很了解博士的,他不是那种会将自己的苦痛与人分享的人。

分享痛苦的同时,意味着停留于现在,回顾过去。

可博士呀,是一个喜欢跳来跳去、忙忙碌碌的家伙。

永不停歇是他的人生信条。

因为,假如他停住了,哪怕仅仅停住了一秒钟,过往岁月里的经历的一切痛苦和内疚所压垮。

所以,他只能是以一种近乎绝望般的癫狂穿梭在各个时空中,用其他任何事情来掩盖自己的感情。

他的语速那么快可能也是有原因的吧……

那自己呢?

魏笠不得不思考起自己的处境。

博士因为漫长的寿命,变成了现在这样。

如果,如果自己真的是凯撒,嗯,这个假设暂时也没必要。

前一段时间的经历,已经充分说明了他,可能不会死。

更准确的说,是死不了。

除了溺亡的体验,现在连坠楼的痛楚都感受不到了。

该说自己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呢?

倘若自己真的成为了永生者的话,会变得像博士一样嘛?

哦,不,不会的。

还有博士。

两个永生者一起旅行的话,总要比一个人好一些吧。

怎么想,都不要成为博士。

因为那,实在是太累了。

自己嘛,负责一些琐事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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