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林林总总写了十几个,虽然看着不错,但是还是与之前孙权没穿越那个留下来的字,相差有点大。之前那个虽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也是写的清晰,哪里像刚写下的十几个汉隶字,连孙权自己都才看懂了三四个,其余几个都不确定,一会像那个,一会又是像别的字。
“就拿这个给蔡文姬写信,别到时候送了过去,就没有回信了。”在古代,字写的怎么样,就代表了你这个人怎么样。
先不说,写字的时候这些写的字怎么样,最起码你要看的清楚这是什么字再说。
“不对,写不好字不是我的问题,怪他们古代人是从右往左写字,第一个字写的多么清晰,多么端正。”孙权这样抱怨道。
已经这个样子了,孙权喃喃道“看来写不了毛笔了,看来还是要找鹅毛写好一点。”
放下了毛笔,孙权就先把磨好的墨水,倒在那个装多余墨水的石头里,用布塞住,防止墨干了,变成宿墨了,那就不能拿来写字,写的字都会变成不好看。
然后又把砚台用清水冲了一下,用布擦干了后,也把笔一并洗了,封笔毫,不封毫的话,也就两三次,这个毛笔就废了,写不了字了。这些都是孙权从记忆里找到的,一套下来做下来,也是用了小半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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