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怕了么?看你的眼神可不像害怕了……你真是个奇怪的孩子……我越来越看不懂了……这样也好……这样我杀你的时候也许会很兴奋……”妇人终于收回自己举在空中的杀羊刀,像是在跟我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到此我可以确定五大三粗的妇人读过不少书,至少读到高中,这点跟普通的没上过几天学的草原女人大为不同。

我看她是因为我不屑回答也不屑争辩,我要做也要做个狼王一样的人,绝不会做低等级动物。

草原狼成群生活,雌雄性分为不同等级,占统治地位的雄狼和雌狼随心所欲进行繁殖,处于低下地位的个体则不能自由选择。

雌狼产子于地下洞穴中,雌狼经过六十三天的怀孕期,生下三只到九只小狼,也有生十二、三只的。

没有自卫能力的小狼,要在洞穴里过一段日子,公狼负责猎取食物。小狼吃奶时期大约有五、六个月之久,但是一个半月也可以吃些碎肉。

三四个月大的小狼就可以跟随父母一道去猎食。半年后,小狼就学会自己找食物吃了。在群体中成长的小狼,非但父母呵护备至,而且,族群的其他份子也会爱护有加。

狼虽然暴力凶残但是对自己孩子还是十分疼爱的,我突然觉得眼前的妇人也像一匹狼,她说的自己女儿已经死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忍不住在篝火前再一次走神了。

天将拂晓的时候我拨通了巴尔思的电话,那边接通我就挂断,我没办法听到声音,只能等巴尔思给我发来最新信息以及他现在所在的位置。

他肯定还没有找到教授否则早有消息传来。

可是等了好半天也没有消息过来,也许是他那边信号不好?

我没有连续给别人打电话催促的习惯,所以就跟阿日善坐在火堆旁等待着朝阳的升起,只是并不是每个清晨都会看得到太阳升起,山顶上的雪已经越下越大并且没有丝毫停歇下来的意思。

天气越是恶劣教授就越是危险寻找解救教授的过程就会越艰难,阿日善似乎并不怀疑我不会不顾一切营救教授的决心,所以从昨晚巴尔思离开以后她连眼睛都没眨的看管了整整一夜。

看她的样子和精神头再熬几晚也一点问题都没有。

阿日善是个不善言辞的妇人,不像巴尔思那般喝了酒就胡说八道豪爽又暴力,只是这个妇人从来都不简单,她在熬鹰,而我就是她眼里的那只鹰。

鹰被誉为“百鸟之王”,雄俊身健,隼猛异常,即能擒飞鸟,也能捕野兽,有以小胜大的本领。鹰经过驯化后,可以帮助人类渔猎,深得人类喜爱。

所以鹰在蒙古族过去的打猎生产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蒙古人的性猎是重要的生产工具。

而早年捕鹰非常艰苦,捕鹰人要“昼夜伏草莽中伺之”生怕惊动鹰。后来条件有所改善,捕鹰人可在视野开阔的空地上布下大网,并搭建一供其观望的窝棚。捕鹰时,常用鸽子或是公鸡作诱饵,鹰见饵鸽或饵鸡从高空俯冲下来时,捕鹰人立即拉动大网扣住鹰。捕鹰人取鹰时,鹰会本能地仰卧,举利爪以保护自己。

因此猎人常把帽子或是棉袄给鹰让它抓住,然后翻转网将其取出。

熬鹰,严格来说是一次从肉体到心灵对鹰的彻底戕害,一个高傲、自由的灵魂,经一番自徒劳的挣扎后,最终会因悲愤、饥渴、疲劳、恐惧而无奈屈服,成为猎人逐兔叨雀的驯服工具。凡亲眼看过熬鹰惨烈场景的,都终生难忘。

教授曾经在某一次喝多的时候给我讲过熬鹰的故事,某年某月还很年轻的他突然抓住了一只鹰,然后就跟着人家蒙古猎人一起熬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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