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夏走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是有些回不过神来。    身为颜狗,以往她都是跪舔别人的颜,现在,跪舔的对象变成了她自己。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星期前,仗着国庆要放七天假,没对象的单身狗阮夏在网上找了好几本小说,准备通宵彻夜的看过去,白天再睡上一整天,醒来叫外卖,岂不是美滋滋?朋友圈都是各种出国游,但她丝毫不羡慕,节假日谁出去谁知道,只有家里这一方天地才最舒服。    她看了一本小说,足足有一百万字,虽然在她看来,很多内容还有心理活动描写是水字数的,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热情,可见在剧情设置这方面,作者大大的确很厉害。    等她精神抖擞的看到第二天清晨五点多,准备爬起来去洗手间时,低血糖发作了,眼前一片漆黑,直接倒在地上。    当她再次醒来时,就穿到了这本小说中,成为了跟她同名同姓的一个配角。    阮夏本人从小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对爸爸妈妈的感情并不算很深,后来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她被爸爸妈妈接回了城市,那时候她都上高中了,跟父母也很难亲近起来。    有时候她都觉得,成为至亲,有缘不一定就会有份,像她跟爸妈就是。    不管是父母还是她,都想努力地修补关系,可事实证明,适当的疏离反而更适合他们。    大概正因为如此,对阮夏来说,如果实在回不到原本的世界,她也不用太担心父母。    父母都有退休养老金,她还有一个弟弟,本来她从大学开始,就很少在家里住了,到了这时候,阮夏反而庆幸父母当年能违背政策,执意生下弟弟,如果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那么,她的离开想必父母肯定不能接受,毕竟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戏码,有几个家庭能接受呢?    有弟弟在,他们固然会伤心很久,但也不至于完全被击溃。    从她醒过来的那一瞬间,就接收了原主所有的记忆。    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原主,蛇蝎美人应该最为合适。    原主真的是美到了极致,至少阮夏还没有见过比她漂亮的女人,举手投足间皆是风情,可清纯可性感。    一般来说,像这种级别的女神,她的人生也会很精彩。    原主是典型的白穷美,出生在吃饭都成问题的家庭,爸爸没正式工作,经常会去工地当小工,赚点生活费,妈妈呢,因为长得漂亮,原主的爸爸不喜欢她出去工作,怕她被人惦记上,所以,从跟原主的爸爸结婚开始,原主的妈妈就没上过一天班。    她虽然没去上班,但也没在家里做家务,当传统意义上的家庭主妇,饭,原主爸爸做,家务,原主爸爸包干,原主妈妈只要负责美美美就够了。    原主妈妈的日常生活就是打牌以及打扮自己,她老公苦哈哈的在工地搬砖当小工,她的日子过得滋润舒适极了,不得不说,原主爸爸在某种程度上,是个好丈夫好男人。    有输有赢,总而言之,这一家三口的日子勉强过得去,偶尔也会有经济困难的时候,但都挺过去了。    颜值是妈妈十倍的原主,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因为外形气质佳,很多同学都以为她是白富美,大概也是出于虚荣心理,她竟然真的冒充起白富美来。    她厌恶自己的原生家庭,却努力压榨着爸爸。    后来,她意识到,自己有一张漂亮的脸蛋,靠着这张脸,她完全可以过上她梦寐以求的生活。    在一次偶然时,她认识了现在的老公。    现在的老公姓宋,很多人都喊他宋先生,在原主二十岁的时候,宋先生已经三十一岁,未婚单身。    宋先生是白手起家创立了公司,短短几年公司就上市了,也算得上是一枚钻石王老五了。    原主看上了他,在暑假期间,去他的公司兼职当前台,在一次庆功宴上,原主费尽心思,跟宋先生共度了一晚。    一个月后,原主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就这样嫁给了宋先生。    可实际上,原主跟宋先生的夫妻感情并不是很好,宋先生这样的人物,怎么可能猜不到自己被设计了,所以虽然他如她所愿负责了,娶她了,让她当宋太太了,实际上并不喜欢她,甚至还称得上是厌恶她。    当然了,要说原主有多喜欢宋先生,那也不见得。    对她来说,男人只是取款机。    宋先生不喜欢她,她也不强求,反正她现在是富太太,只要能让她享受目前这种生活就够了,至于所谓的爱情,她压根就不稀罕。    所以,虽然结婚快四年了,原主跟宋先生的关系用四个字就可以很恰当的形容了——相敬如冰。    欣赏够了原主的顶级美貌之后,阮夏从洗手间出来,根据原主记忆,给原主的亲妈打了个电话。    “妈,我等下回家,您把旺仔的衣服收拾好,我今天要带他回来的。”    阮母还愣了一下,“不是说等女婿出差回来再接走吗?”    “不了,我订了明天去A市的机票,他爸爸在那里出差,估计还得几天,正好我们一家三口还没好好旅游过呢。”    阮母大喜过望,“你想通了?就该这样的,这能当夫妻就是莫大的缘分,你看我跟你爸,虽然你爸这辈子都没赚什么钱,但他对我好啊,你跟女婿这结婚几年处得跟陌生人似的,我看了真的着急,这夫妻感情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小孩子,就你们以前那样,跟离婚有什么区别?”    可能是隔代亲,阮母以前不爱照顾女儿,现在年纪来了,对外孙却十分喜爱。    原主呢,实际上是个利己主义者,不管是对父母,还是丈夫,她都没什么感情,对自己生出来的孩子,也非常一般般。    所以,每次丈夫去出差,原主第二天就将儿子打包送去给父母,让他们带孩子,她就自己潇洒,等丈夫要回来了,她再将孩子接回来,原主跟丈夫关系不好,跟孩子关系也不好,不过她不在意,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就是自己,其他人嘛,她从来没放在心上过,所以,哪怕阮父阮母这几年不知道劝了多少次,原主也没有想过要跟丈夫修复关系。    如果真要较真来说,不去管原主后来的下场,她这个人……过得实在是很爽。    因为不在意任何人,所以一直到最后,原主还真没有感情受到伤害的时候。    阮夏恩了一声,“我知道,所以这次带旺仔去A市,妈,我不跟你说了,午饭记得准备我的,我在家里吃。”    听了这话,阮母更是高兴了。    要知道女儿已经很久很久没跟他们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阮母立马就答应了,挂了电话之后,就跟丈夫说,“你快出去买菜,夏夏说等下回来吃饭!”    阮父还以为是自己耳朵出现幻听了,直到妻子作要打人的样子,他才回过神来,咧开嘴笑了,“好,夏夏最喜欢吃我做的红烧鱼,我现在就去菜市场买菜!”    ***    阮夏虽然以前长相普通,但她是颜狗,对美很有追求,所以哪怕自己长得一般,她还是尽力在脸上发挥,几年下来,她的化妆水平都称得上专业了。    就原主这张脸,哪怕是素颜都算惊艳,阮夏坐在化妆桌前,看着满桌子的护肤品化妆品,勉强定了定心神,一步一步的在脸上上妆。    淡妆浓抹总相宜,阮夏看着原主这脸,想到的就是这句诗。    十多分钟后,阮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非常满意。    要知道无论是多么标致的美女,这素颜跟化妆始终还是有区别的,化妆之后,足足将颜值拉高了好几个点。    阮夏捋了一下剧情,原主对丈夫跟孩子没什么感情,她这个外人就更别说了。    目前无论洗心革面当一个好妈妈,还是当一个好老婆,她都没什么兴趣。    不过,既然她现在穿了过来,变成了小说世界里的阮夏,在知晓剧情的前提下,她当然要趋利避害,选择对她最有利的那一种。    在小说剧情中,宋先生在外地出事故了。    这个还没正式出场还没露脸就领饭盒的男人……死得实在戏剧化了,也太憋屈了。    无论如何,他现在是她名义上的丈夫,而且权衡剧情,他如果不死的话,对她最有利。    “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阮夏自言自语,“宋先生,我会帮你,但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远在外省的宋先生打了个喷嚏。    一旁的助理赶忙说道:“宋总,空调要调高温度吗?”    宋先生面色如常的翻着文件,沉声道:“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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