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姣从没想过会再次见到顾淮之,还是以这样的方式。    唇上的温热感随着顾淮之直起身体抽离,和记忆里一样,他眉梢带笑。    顾淮之的右手还撑在林姣面前的书桌上,只是他的左手拇指从下唇轻轻扫过,薄唇淡淡吐出来几个字,“抱歉,大冒险。”    刚刚围观人群里发出的惊呼声瞬间转变成了奚落和嘲讽,掺杂在此起彼伏的起哄声里,所有人都以看客的姿态观赏好戏,将恶意锁在眼底。    林姣猛地摘掉了眼镜,基本是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周围人被这举动惊了一下,但也没把一个小姑娘放在眼里。除了顾淮之,没人知道她过去的模样,在这个新的地方,林姣活得小心又谨慎,毫无存在感。    顾淮之还是当年那个光芒四射的顾淮之,但林姣,早已不是那个把骄傲披在身上的林姣了。    所以最终,林姣什么也没做。    顾淮之嗤笑了一声,移开了放在她身上的视线,语调微微上扬。绝非因为愉悦,更像是带着嘲讽味儿,“玩不起吗?”    ——玩不起吗?    这四个字,一声一声敲在了林姣心上。记忆里,这是一切的开端。    彼时林姣拉着唐暖,将陆时南堵在长廊转角。    朋克乐简单悦耳的主旋律和三个和旋交汇,不太讲究音乐技巧甚至单调,这儿的装修风格极简,但格调不错。陆时南刚从桌球包间出来,就被林姣堵在这儿了。    陆时南连眼风都没给她,约莫把林姣当成了无聊的告白者,然而他没料到林姣丝毫不在意女孩该有的矜持,不依不饶地伸手拦住他。    陆时南皱着眉看了林姣一眼,“让开。”    “比一场?赢了就放过你。”林姣眉梢微微挑了一下,她的脸色也没好到哪里去,颇带着点不耐烦的意思。    她不像是个追求者。    陆时南眯了眯眼。    果然,林姣的下一句是,“输了,做我闺蜜男朋友。”    陆时南这才扫了一眼林姣身后的唐暖,唐暖现在的样子,活像是一只鸵鸟,恨不得把头缩进自己怀里。    虽然唐暖的确很佩服林姣的胆量,但如果唐暖知道林姣拉着自己是这么直白的表白,打死她也不来。她是很喜欢陆时南,不过也很清楚自己和陆时南没什么可能。喜欢陆时南的小姑娘多了去了,也没见陆时南对谁产生点好感。    何况陆时南有个绯闻女友,和他青梅竹马的叶曼。叶曼是标准的女神一个,从长相身材到成绩才艺无可挑剔,和陆时南门当户对又有感情基础。再怎么想也轮不到自己。    “玩儿不起吗?”林姣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唐暖也不知道是不是林姣运气好,但林姣来之前就知道,这次就不是陆时南攒的局,他不擅长台球。    林姣捏准了陆时南只要答应就会输,倒也不着急了,轻而易举地赢了陆时南,最后在陷入死寂的包间里吐出几个字,“愿赌服输。”    唐暖虽然挺感激林姣的仗义,不过她还是有些欲哭无泪,周围的起哄声她倒是可以不在乎,但是当陆时南的脸色越来越阴沉的时候,唐暖真的觉得,要完。    她知道什么都不做陆时南一辈子注意不到自己,但她还是适合缩起来。她没有林姣直白的勇气。  说实话唐暖觉得自己这样畏手畏脚的人,和林姣成为朋友不亚于是个奇迹。    认识林姣之前,唐暖一直以为她和传言中差不多,是个坏女孩。她化着精致的妆,出入夜店这种自己不敢去的场所,她似乎认识社会上一些不正经的人,她经常被叫到办公室挨训。    产生交集是唐暖被几个小混混纠缠,路过的林姣瞥了一眼。唐暖叫了林姣的名字,不过是死马当作活马医。    林姣真的留下了,然后唐暖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一挑五。如果不是因为林姣是女的,唐暖真的有以身相许的想法。    后来的后来,唐暖成了林姣最忠诚的小跟班。    林姣活得太随性了,唐暖羡慕,却做不来。    所以她只能局促地搓着手,不知所措地看着局势变僵。    “再来一场?”    出声的是坐在沙发上的一个少年,衣服穿得肆意,衬衫纽扣开了两颗,袖子往上挽了几道,左耳的两个耳钉格外扎眼。    他单手支颐,看着林姣,唇角生笑。这样好看的眉眼和清俊的侧脸,还有轻佻的笑,一看就是招蜂引蝶的主儿。    风格和陆时南完全不同。    “随意。”林姣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但她不介意继续,反正她又不会输给陆时南。    “那就加注吧,没赌注的游戏我不感兴趣。”少年将手中的岩石杯往茶几上一推,挑了挑眉。  林姣这才知道自己会错了意。    “赢我你可以随便开条件,输了收回你之前的话,然后,”然后他起身,向林姣走了过去,“你归我。”    林姣心里咯噔一下,直觉答应很不好,但林姣想拒绝的话被他原样堵了回去,“玩不起吗?”    “输了别忘了喊爸爸。”林姣皱着眉,冷眼看他。    事实证明,林姣的运气很差,她不好的预感从未出错。林姣的桌球技术已经很出众了,但在他面前似乎不够看了。    接着的几分钟里,他弯腰,贴杆,推球。所有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他将这场加了赌注的比赛结束的迅速又利落。    最后他向旁边伸手,接过手机,在林姣面前晃了晃,“提醒一句,我不接受赖账。”    手机画面里回放着刚刚的一切,包括林姣那句“输了别忘了喊爸爸”。    林姣有些咬牙切齿,“不就是女朋友吗,成啊,你可别后悔。”    他也不恼,唇角挑起一个好看的弧度,“记住了,爸爸叫顾淮之。”    林姣就算再不八卦,也多少知道点顾淮之,论坛里有个排行榜,将京圈儿中学里的帅哥美女扒了个遍。    不过顾淮之出名还真不是因为什么帅气多金,而是因为在最不能得罪这一栏里,他排第一。    顾淮之一直生活在国外,回国之后,刚进圈子似乎就很玩儿得开,出手又阔绰,就是为人张狂了点,是个谁都不放在眼里的主儿。    传言说没多久顾淮之因为一个女人得罪了人,对方叫了一帮人,放学后把顾淮之堵到了巷子里,结果被顾淮之打得重伤入院。    出手狠厉的人不缺,但是真正不怕事儿的人却是少数。毕竟在这片寸金寸土的地界上,拿起板砖能拍死一群有钱有势的。被教训得最惨的那个,叔叔是市长。    商不如政是所有人都清楚的一条定律,顾家再有钱,说到底也只是无权无势的商人。顾淮之被家里人接走的时候,男的不少看他不顺眼,乐见其成,女生大多觉得同情,顾淮之恐怕完了。    然后两天后,顾淮之回来了,和从前没什么区别。倒是被打伤的那几个陆陆续续转学了,包括市长的侄子。再加上那几个在外面横着走的高干子弟对顾淮之恭敬的态度,一口一个顾哥叫着,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顾家不简单。    顾淮之被挪到了不可招惹第一位。    老实说林姣不介意有个男朋友,但她一点都不想是以这种方式交男朋友,还是这种一看就不是省油灯的男朋友。    她如果是个狐狸,顾淮之一准儿是个早八百年修炼成精的老狐狸了。    不过林姣也不担心,顾淮之是个好玩儿的主儿,他换女朋友的速度也是出了名的,没几天应该就腻烦了。    估计她成了顾淮之女朋友这事儿就算传出去,论坛里也会如同往常一样,会有人开帖下注,赌他们多少天分手。    但林姣很快知道了,自己最近可能犯太岁,还真是走背运走到黑了。顾淮之好得让她觉得头皮发麻。    要是前两天是图新鲜才这么好,林姣还是能理解的,不过这都第五天了,顾淮之依旧是温柔又绅士,像是对自己情深似海一样。    上下学准时接送,鲜花礼物从不间断,去逛了几次商场,林姣多看了两眼的东西第二天就会出现在面前。    不仅仅砸钱,顾淮之还挺贴心,走路让她靠里,过马路会牵她,几顿饭把她口味就摸得差不多了,晚上带她出去玩,入嘴的饮料自己都尝一口,像是怕她多心。    这几天顾淮之一点架子没摆过,一句重话没说过,对她简直有求必应了。现在外面都传顾淮之因为林姣改邪归正了。    顾淮之越把男友这个角色演的无可挑剔,林姣越觉得浑身不自在。    毕竟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现在说顾淮之企图谋财害命,林姣都是信的,但让她想顾淮之图什么,她还真想不出来。    所以林姣最近沉迷于抹黑自己,给顾淮之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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