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总是喜悦的。不论收获了什么,总归是过去付出的一个结果。
农桑对于国家来说,是个天大的事。自古民以食为天,当你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其他的事情都要靠边站。
李家庄的收粮运动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那些年轻力壮的汉子们用镰刀把麦子一丛一丛的齐根割断,后边的农妇紧接着把麦子扎成一捆一捆的,然后整齐的码在一起。
这个时候,田地里就成了孩子们最好的游乐场。听话的跟在母亲后面捡麦穗,不听话的就满田地里跑。也不管你家我家的,满地里跑着抓蚱蜢和蝈蝈,等晚上回家用猪油煎一下,再撒点盐巴,就是一道好菜。
“元哥,看我抓了这么多蚱蜢了,晚上咱一块吃吧!”一个虎头虎脑的小胖子对身边的一个健壮少年说道。
“慢点跑,看你跑的满头大汗!”元哥咧嘴笑道。
“嘿,元哥你不知道!刚才在一捆麦子下面有好多蚱蜢,我才刚掀开,呼啦啦的往外蹦!”小胖子得意洋洋道。
“恩,小胖最厉害了!”元哥伸出粗糙的大手,在小胖子的头上揉了揉,温声笑道。
“那元哥加油,我不打扰你干活了,这活干完了才能去直哥家里吃好吃的。哎呀,想想都馋!你,快点干活,我都等不及吃肉了!”小胖子故作颐气指使的说完就跑开了。
元哥看着小胖子离开,摇头笑笑,又弯下腰,一把薅住麦子,右手的镰刀坚定的伸出去,一下一下,仿佛不知疲惫。
李直站在田头上,看着田地里热火朝天的劳动场景,不禁怀念起后世的情景。
在那个时代,已经很难看到这种场景了。
除了冰冷的机器,就是各种金钱的交易。仿佛人和人的关系就只剩下了钱。
李直看了眼不远处逮蚂蚱的小胖子,心中玩兴大发,跟着跑过去抓起蚂蚱来。
劳作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可结果也是喜人的。在这么多佃户的高效劳动下,李植家的几十亩地一天就被收割完了。田地里已经被放了一把火,烧掉那些没用的杂草和麦根,等明天火势烧完,再把地给犁一遍,就可以栽种别的作物了。
李直家里的几十亩地,确切说是四十六亩地,总共产出九十四石粮食,合一亩地也就产出两石多一点。
看着庄子里的人兴高采烈的模样,李直不屑的撇撇嘴。合着这么一大亩地产了不到两百斤的粮食就把你们高兴成这样啊?还真是没点追求。算了,看在你们比我老九百多岁的份上,原谅你们一次。虽然,我的先知也是你们传下来的....于是,李直又很开心的跟村民们一起围着篝火载歌载舞起来。
李直的商铺装修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些零碎活。比如,找人提个字做个招牌什么的。
呃。。。。找谁呢?
满城也就认识司马光和吕蒙正两位,可咱这不是还不熟嘛,再说了,这商贾之事也会辱没两位名声,社会风气如此,没办法。
可商铺总得提名啊,李直实在没办法了,直接去大街上找了个落魄书生......啊,剩下的事就简单多了,人生真美好。
李直写的招聘信息还是很管用的,这让李直又增加了一点信心。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你看看,这就是老子的人格魅力。当然,如果不提那每月两贯的工钱和三餐管饱有肉的条件,事实却是如此。
刚来的小伙计叫元宝,小家伙很机灵,是小舞从外面带回来的,见他第一面的时候,他就在买自己。李直对他这个买卖很满意,觉得自己赚了大便宜,所以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帮他把他娘亲给葬了。
麦子收完之后,李直就一直泡在了商铺里。其实李直还是很重视这个商铺,毕竟也是第一个买卖,成功与否对李直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终于,又是一个三天后。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