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嘉佑年间,开封城东南方郊外处有一座名为李家村的村落。

此处离著名的开封八景之一——繁台颇近,若春暖花开之时来此,定能一饱春意盎然之眼福。

然而此时却正值盛夏,抬眼望去却是满眼的郁郁葱葱。一些不知名的植物正肆意的伸展着,向人们展示着生命力的强大。

一位赤膊少年正在田地里劳作,烈日下的少年浑身汗水,每挥动一下锄头,汗水犹如雨滴一般落在田地里。地里金黄的麦穗依然饱满,眼看是要秋收的时节了。跟别处的麦田不同,这片麦地远看金黄一片,近看就会感觉,这麦子种的太少了,有的地方间隔甚至在两步开外。

等少年歇息的时候,下身已被汗水湿透。

“他娘的贼老天,这是要热死爷爷么!”少年忍不住骂了一句。

再有几日,眼前的麦田就可以收割了。

少年转身走到田垄处,田垄头上有一槐树,盘腿坐在树荫里,树下有来时带的柳编筐子,从里面拿出一把土陶水壶,又从柳编篮子里摸出一个土陶碗,往里倒了满满一碗清水,仰头一口喝完,然后才从嘴里重重的吐出口气。顿时,感觉身体内的热气仿佛伴着这口浊气带出去了。

“少爷,回家吃饭啦!”远处传来一阵银铃般的呼喊声。

“唔,不知不觉已过晌午,看来专注果然是消耗时间的神器。”少年自顾自的嘀咕声。

少年抬头望去,只见远处走来一个稍显幼稚的俏丽身影,正是家里的丫头小舞。这丫头身上总是挂着一串小铃铛,走到哪里都带着一串铃铃声,甚是好听。

“少爷,你说你身体刚好就来下地,不知道的还以为咱家快断粮了呢,这活都让你做了,让我们这做下人的做啥啊?再说了,家里那么多佃户,还差你这一个庄稼汉么?”小舞走到少年近前,白了少年一眼就开始收拾碗壶,一边帮忙收拾,一边絮叨道。

少年仿佛没听见一样,面带微笑的看她收拾完,转身慢悠悠的走在田地里。随手采了一穗麦子,揉出几粒麦粒,放在嘴里细细咀嚼。迎面一阵风吹过,空气中混合着麦田的香气,让少年一阵陶醉。

“活着,真好啊!”少年感慨道。

“是啊少爷,要不是你收留我,现在我早就没活路了。”小舞想起之前的坎坷命运,心里又隐隐悲伤起来。

“行了,过去了就过去了,不提它,咱们还得往前看,以后跟着少爷吃香的喝辣的,你呀就好好做事,少爷我亏待不了你们。”少年哈哈笑道。

“恩,少爷放心,小舞一定用心伺候您!”小舞轻笑道,脸上的笑意让那明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走,回家!”

少年二人回到了村里,这是一座不大的村庄,全村也就几十户居民,在这个时代,这个村子已经算是很富裕的了,虽然大部分依然穿着补丁衣服,住着茅草房,可只要节省着吃,好歹能让一家人吃饱,不至于饿肚子。

说话间,两人走进村里唯一的一家青瓦房,房子也不大,连房带院不到一亩地,可在村子里还是很显眼的。

这是李直来到这个世界两个月的成绩。到现在他还忘不了当他拿着背包里感觉最不值钱最没用处的钥匙扣玻璃挂件出现在开封城泰合当铺时的场景,大掌柜亲自接待了他,最后以五十贯钱收走了这个小玩意。按照现在宋朝的物价,这五十贯够他吃喝几年不愁了。毕竟一般的小农家庭,一年也攒不下几贯钱。就算是汴京里的官差每月也拿不到五贯钱的俸禄。最后李直拉着一车钱回的家。

李直拿到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地方盖了一套青砖大瓦房,原先老奶奶住的茅草房让给了村里的另一位老人,据说是老奶奶的闺蜜,经常坐一起唠嗑啥的。

这第二件事就是买了一仓的粮食和各种蔬菜百货,从锅碗瓢盆到油盐酱醋,家里能用的东西可谓是一样不缺。看到老奶奶长期吃着粟子面的馍馍,李直明白一个道理,这里不是九百年后的世界,粮食才是保命的东西,要么人说家里有粮,心里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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