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虽然身体疲惫,但是,李秋水还是用一根木棍替代木剑练剑。和昨天相比,今天的成绩更差,可能是因为实在是太过劳累的缘故,还没练到昨天的程度,木棍就已经飞了出去,李秋水在地上躺尸了好久才爬起来。

躺在他的临时小床上,李秋水稍稍盘算了下他如今的资产,算了好几遍都是十七个钱,他现在急需一件衣服。

想起地球上,一个馒头有卖五毛的,也有卖一块的,当然那些卖五块十块的馒头绝对不是劳苦大众们日常享受的了的,如果以一个馒头五毛钱算,那么自己现在相当于有八块五毛钱,这么看来,如果能把今天的三十多个马扎都卖掉的话,一件廉价衣服的钱应该是够了。

又盘算了会儿明天的计划,李秋水方才止住念头,放松了身体,开始搬运内力。

这一次,李秋水没有再睡过头,也许是一直心心念着马扎的事儿,又或许是对即将得到一件能蔽体的衣服的兴奋,他睡得比较潜,在阳光打进来的时候,就醒了。

天依旧还是那个天,太阳还是那个太阳,不知是不是入戏太深,还是本能开始喜欢这里了,这次醒来的瞬间没有出现那种时空交错的不真实感,睁开眼,他就知道这里还是这里,不是原来的那个地方。

在河边洗漱的时候,李秋水望了望右侧不远处的那个树荫,那里换了另一个人。顺着小河装作闲逛,又遛了回来,确实,那老头今天没来钓鱼。

吃了两三只龙虾,虽不饱,也无碍。

来到藏马扎的地方,一大片的马扎,有三十三个之多,在李秋水眼中,这都是钱啊。忙摆的再松散些,让他们能够更好的接受阳光的洗礼。

昨天把木剑弄丢了,这会儿闲来无事正好再做一把。

不费多少功夫,做木剑的技术还是不错的,毕竟前世他也没少做过。这一把木剑相较于昨日那把要短些,主要是先前没有考虑到这具身体的矮小,身体未长成,用三尺剑,总是有些笨拙。

随手舞动几下,手感甚是不错,眼角瞥到树叶上的一只毛毛虫,剑随心动,木剑在空中划过半个圆,一剑刺出,“刺啦”一声,木剑准确的刺透了树叶,毛毛虫径直掉在了地上,蠕动着,看样子是毫发无伤。

木剑两边并未开刃,主要是材料不合适,但是剑尖还是被李秋水削的极是锋锐。

三十多个马扎,放在一起一次带走,对于他如今的小身板来说,却是有些困难的,又不想来回跑,毕竟天贼热,太阳又毒烈。

随手砍了几棵小树,修剪下,用草绳捆了个野外单人拖拽的担架,负重的问题一下子迎刃而解。

连装钱的问题,李秋水也想好了,在下摆选了块还算完整的地方撕下来,待会儿钱就放在里面包裹住,系上草绳,放在怀里即可。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李秋水望着小镇方向,莞尔一笑!

马修是“乱石堆小镇”中的一员,虽然大家并不承认,但是马修不管,只要他自己这么认为就行了。

马修个头一般,身子略显单薄,一头常年油光光的长发,由于不怎么梳拢,经常乱糟糟的。更奇特的是,他竟学女人在一侧的鬓角编了个小辫,就好像一个男人学着女人在头上放了朵花儿一样,女人放了,人家可以算是装饰,男人放了,就是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

马修这一天吊儿郎当的在大街上闲逛,在馒头店老板那拿了两个馒头,又在卖小吃的小店要了一小盘小菜,当然是没给钱的,也没人敢要,都习惯了,好在马修要的也不多,只要他不捣乱,这点损失大家还是愿意的。

马修人看着并不壮硕,但是他的腰间常年插着一把匕首,那是他一次无意中捡到的,每次有人敢跟他瞪眼,他就会拔出匕首,马修端地是有一股子血性,曾经他真的当街捅死过一个外地人,从那以后,这镇上基本也就没多少人再敢惹他了。

马修也有些头脑,他知道自己并不受待见,所以一般只要不惹怒他,他也不会去干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儿。

作为一个敬业的地痞流氓,小偷小摸那是必须的,但是马修从来不去入室盗窃,毕竟有一整个小镇子的人供养他,没地为了那点东西去再刺激小镇人民那颗脆弱的心,不划算。

天气太热,行人一来很少,二来走路都急匆匆的,知道他的人遇到他都会下意识的离他远点,于是,一路走来竟是一个钱也没摸到,这让马修很遗憾,咒骂了一声这该死的天气,偶然间,露出几颗参差交错的黄板牙。

可能是有些痒,伸手在怀里搓了搓,掏出来,指头竟是捏了个黄泥球,放在鼻间闻了闻,竟深吸一口气,看样子挺享受,末了,终于大拇指和食指一搭,熟练的一弹,黄泥球便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一双贼溜溜的小眼不停的在别人腰间挂着或者怀里揣着的钱袋以及女人的屁股上转悠,样子极猥琐。

双手空落落的感觉让马修很不爽,看了好些个女人屁股,让他有些火起,决定去小巷子找小寡妇莉莉泄泄火。

自从马修帮莉莉讨回了几次嫖资并拍着胸脯担保以后他罩着她以后,他再去都是可以赊账的,只是马修从来没想过要还,女人也从来没张口要过。

路过几户人家,有几个老太还有几个中年妇女坐在一起唠嗑,这本没什么,平常事尔。

只是忽然的便听到“小乞丐”、“钱”之类的词,便让他上了心。左右小寡妇在那也走不了,晚一会儿去也无所谓,于是,马修便靠在墙角偷偷的听他们唠嗑。

没人看见墙角另一侧的马修,几个女人八卦聊的火起。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